陪聊天、送禮品、承諾高息…… 考察項目既可享用大餐還能領禮品,投資老年公寓有月息3分的分紅;有人陪聊天,送些小禮品,投資后月息2分,年底還能拿分紅……這樣的好事你心動了么?這可不是天上掉下來的餡餅,我市法院近日就審判了兩起此類養(yǎng)老詐騙案。今天,我們以案說法,看看這些詐騙有什么套路。 誘人投資養(yǎng)老院,承諾月息3分 2015年,楊某某(另案處理)和邱某(女)在潁泉區(qū)產(chǎn)業(yè)園注冊成立了某商務公司,打著“建養(yǎng)老院”的旗號,在周邊縣市區(qū)宣傳自己的業(yè)務。 “養(yǎng)老院建在美麗的西湖邊,高端養(yǎng)老公寓獨一無二……”他們編織著美麗謊言,吸引了一批急切需要解決養(yǎng)老問題的老年人。兩人還組織大家在一起召開養(yǎng)老公寓產(chǎn)品推薦會,帶著大家前往西湖考察,好吃好喝招待,同時還贈送一些小禮品,讓不少老年朋友感到這個項目的確不錯。 為了給大家吃一顆定心丸,邱某和楊某某還承諾,所有投資人將定期拿到每個月3分的高息回報。待到養(yǎng)老公寓建成,即可享受最大折扣購買權、優(yōu)先安排住宿等福利。待投資人心動時,兩人便以公司的名義發(fā)放持股證明書,誘騙其交納認籌款。 截至案發(fā)時,上當?shù)耐顿Y人共17人,被騙集資款87.37萬元。2019年7月19日,楊某某、邱某因涉嫌集資詐騙罪被潁泉分局刑事拘留。 潁泉法院一審后認為,被告人邱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,數(shù)額巨大,其行為構成集資詐騙罪,判處其有期徒刑6年,并處罰金15萬元。邱某違法所得予以追繳,返還被害人。 一審宣判后,邱某不服,提出上訴。近日,市中院審理后,裁定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 全憑一張嘴,“忽悠”來240多萬元 孫某某等人成立某瓷業(yè)有限公司阜陽分公司,由孫某某任法定代表人。公司成立后,并未實際經(jīng)營,而是到處去尋找“獵物”。 被孫某某盯上的多半是中老年人。他和同事來到公園,看見年紀稍微大一點的,獨自一人活動的老人就走上去搭訕,漫無邊際地和老人閑聊。因為老人大多兒女不在身邊,比較孤獨,所以有人陪著聊天,他們感到挺開心。其實,這樣的聊天為的是逐步獲取老人的相關信息,再利用這些信息找到老人的“弱點”,進一步拉近關系,為后續(xù)的詐騙做好鋪墊。 他們博得對方好感和信任之后,便會進一步通過發(fā)放宣傳單、免費贈送小禮品的形式,“游說”老人進行投資。見老人有些心動,孫某某會使出最后殺手锏——承諾“月息2分,年底還能拿分紅”。就這樣,孫某某僅憑一張嘴,就“忽悠”了“投資人”總計2422000元。 近日,潁泉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審理,經(jīng)審理后認為,被告人孫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采用簽訂虛假的借款合同的詐騙方式非法集資,數(shù)額特別巨大,其行為構成集資詐騙罪;判處有期徒刑11年,并處罰金30萬元;違法所得予以追繳。 說法 近年來,不法分子假借養(yǎng)老之名,設立養(yǎng)老產(chǎn)業(yè)公司,打著“投資老年公寓、互惠互利、營造幸福晚年生活”的噱頭,吸引老年人進行投資,誘導老年人落入其精心布下的陷阱,嚴重損害老年人的財產(chǎn)安全。老年人日常應多關注新聞報道,提高警惕,不聽信陌生人的“甜言蜜語”,遇事多與子女溝通,保護好自己的財產(chǎn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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