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在界首法院訴前調解室內,陳某某等19名農民工與李某某就勞務工資的支付達成訴前調解協(xié)議,該起勞務糾紛得到解決。 去年,陳某某等19名農民在李某某承包的界首某工程工地上干活。按照李某某的施工要求完成了施工任務,經雙方結算,李某某應支付陳某某等人勞務費5萬余元。然而,李某某卻以種種理由推托不支付。無奈,陳某某等19名農民工向界首法院提起民事訴訟。 法院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,啟動訴調對接機制,由界首市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訴前調解。 調解員將雙方當事人邀請到一起,向李某某明確指出不給付農民工工資的后果,對其動之以情、曉之以理。最終,雙方達成了分兩期支付勞務費的調解協(xié)議:李某某應當支付陳某某等5萬余元勞務費,于2022年4月28日前支付一半,余下一半于2022年6月28日前支付完畢。 達成調解協(xié)議后,界首法院依法作出確認調解協(xié)議有效的民事裁定書,載明李某某須按照人民調解協(xié)議書如期足額給付勞務費,否則陳某某等人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(zhí)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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